10月26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網站發(fā)布公告稱,日前央行同意調整銀行間債市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準入要求,將“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調整為“依法在有關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行業(yè)自律組織完成登記的投資公司或者其他機構持有或管理的金融資產凈值不低于1000萬元,其他組織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
公告顯示,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通過合格投資人交易平臺進行債券投資交易還應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機構或合伙企業(yè)等組織,業(yè)務經營合法合規(guī),持續(xù)經營不少于一年。
此外,上述機構應具備相應的債券投資業(yè)務制度及崗位,所配備工作人員應參加中國銀行(601988,股吧)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及銀行間市場中介機構組織的相關培訓并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以及最近一年未發(fā)生違法和重大違規(guī)行為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據和訊網了解,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前應向交易商協會備案,取得備案通知書后,向北金所曰請開立交易賬戶和辦理交易聯網手續(xù),向債券登記托管結算機構申請開立債券賬戶和資金結算專戶。